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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招标
2020/3/16 09:32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清远市 交通电子警察系统 招标      浏览量: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清城区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2-202002-110001-0036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623,098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清远市清城区交通电子警察系统维护服务
  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36个月
  付款方式:合同总价款分6期支付,每期支付当年维护费用的50%。采购人向属地财政主管部门提交拨款申请即视为已履行支付义务。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所属期为2019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12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2.按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检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4.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如分公司参加投标,须提供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的资格证书或备案证明。】
  5.如分公司参加投标,须取得其总公司或省级分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二)获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已和招标文件一齐上传,供应商可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自行下载。
  2.缴纳投标保证金
  (1)缴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3月1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缴纳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缴纳形式:转帐、银行汇款或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4)投标保证金帐号信息及相关事项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12日 至 2020年03月18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02:30至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十、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12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龙飞 联系电话:0763-339027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63-3480394
  (二)采购代理机构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三十二号汇景名居B幢1402号
  联系人:黄龙飞 联系电话:0763-3390271
  传真:0763-3390271 邮编:511518
  (三)采购人: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公安分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763-3480394
  传真:0763-3480395 邮编:51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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