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宿迁市智能城市建设智能城管应用软件招标
2020/3/9 09:3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宿迁市 智能城市应用软件 招标      浏览量:
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宿迁市大数据中心委托,就宿迁市智能城市建设智能城管应用软件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智能城市建设智能城管应用软件项目
  (二)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002024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660万元
  (四)主要内容:根据住建部关于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引要求和我市智能城市总体架构,结合城市管理现状和“大城管”管理体系目标,提出“1+6+X”的建设思路,即“升级一套系统,实施六项整合,推进X项延伸拓展,构建城市综合监管大平台”,依托市城管委统筹协调、调度会办、检查考核职能为载体,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为触手,利用城市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通信等先进信息技术,充分发挥“大城管”效能,有效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本项目已列入宿迁市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和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详见采购需求。本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9年9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四、投标人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宿迁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1%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2%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3%的价格加成;由于系统正在建设中,所有供应商均暂按四星进行评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03月04日8:30至2020年03月11日 17:30。
  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二)供应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ca.sqsoft.net/)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0527-84396015,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5日 09:30
  (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宿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严函
  联系电话:0527-84396035
  传真电话:0527-84396061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人:宿迁市大数据中心
  联系人:李波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党政办公室大楼(南湖路1号)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