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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招标
2020/3/6 09:3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绥江县 公安局 安防改造工程 招标      浏览量:
华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绥江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绥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  绥江县公安局  的委托,现对  绥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江县公安局看守所安防改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人:绥江县公安局;
  2.3项目编号:HSKJ-2020-001;
  2.4采购预算价及采购内容:详见附件1(包含设计)
  2.5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4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6交货安装地点: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要求:按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另:应标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3.2.2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2.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4信用查询: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2.5 凡针对该项目有过不良投标行为的公司,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无。
  3.5应标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全新原装正品,并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若产品纳入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的,须提供“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3 月 5 日 9  时  00 分至2020年3  月 11 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招标电子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于2020年3月11日17:30时前通过基本账户转入代理公司账户。
  开户名称:华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昭通昭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7300001067998012
  备注: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为电子化交易的项目,评标时将采用电子评标。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专用电子文件编制工具进行编制并上传至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ztggzyjy.zt.gov.cn/)。具体操作方法流程请自行登录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了解。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一致:2020年 3 月 27 日  9  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与开标地点一致: 绥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等流程,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到达开标地点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密封详见投标人须知)。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使用的企业数字证书(CA)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证件(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资料证件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ynggzyxx.gov.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昭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ztggzyjy.zt.gov.cn)、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江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公司:华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昭通市绥江县县城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北部新区发达广场1幢601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人:李江波
  电话:13638862663                 
  联系电话:1898703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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