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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招标公告
2019/10/24 09:0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污染源 视频监控 招标公告      浏览量:
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2020年度南京市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NJJC-2019ZFCG1023
  2、项目名称、内容及预算价:2020年度南京市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服务,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2019年南京市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服务项目的延续,仍然采用市场化服务租赁方式,在全市113家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点位区域开展视频监控工作,全面提升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管理手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提供视频监控数据所需的所有通信网络服务、视频监控设施(含平台)服务、技术服务及维护服务,为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提供高性能,高可靠,可扩展的监控管理服务,同时满足快速上线,弹性扩展的需求,提供长期运维保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本项目划分1个包,预算(最高限价):50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标书作无效标处理。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3.4、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
  3.5、★★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陆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其他形式不予接受。
  (3)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帐号转(汇、存)入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并到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到账收据,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原件单独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收据复印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取单位: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南京燕山路支行;
  帐号:4301030619100099006。
  (4)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按照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4)经查实属于串通投标的等。
  5、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办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及出售采购文件时间从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30日为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为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3)、营业执照(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
  6、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3日下午14:30
  8、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另携带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
  9.采购人:南京市环境监察总队
  联系人:陈姣蓉联系电话:025-83630919
  10.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研发总部园4栋B座20楼南楼
  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025-58835827-8016
  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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