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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平台招标
2019/6/28 10:06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国家信息中心 视频监控建设 招标      浏览量:
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受国家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CEIEC-2019-ZM02-01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北松
  项目联系电话:010-6855808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北松,联系人电话:010-685580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 乔琳,联系人电话: 010-525793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资格(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监理服务的供应商(包括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2) 投标人不得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分支机构。(3)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5) 投标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招标。投标人还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主体信用记录无失信被执行人、不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之中、不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之中,否则本次其投标将被拒绝。(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7)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为三证或五证合一,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纳税记录复印件及缴纳的社保记录证明(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8)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8.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7月0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新中电大厦21层前台标书发售处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8号国家信息中心一层第六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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