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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县2018年度海防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5/20 10:54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浦县 2018年度 海防视频监控系统 招标      浏览量: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霞浦县2018年度海防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霞浦县2018年度海防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FZZB-2019-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13073957631、13073957531;ndfzzb@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正大路8号
  联系方式:黄先生/0593-22505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小姐;13073957631、13073957531;ndfzzb@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若投标人还未进行2018年度审计的,可提供“经审计的2017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专业人员的材料。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F、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强制节能产品要求:按照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规定,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空调机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专用制冷、空调设备(机房空调)、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空调机【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 组(制 冷 量≤14000W)、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制冷量≤14000W)】、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视频设备(监视器)、便器(坐便器、蹲便器、小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具体品目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准)。属于以上情形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所投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所对应品目位置复印件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必须属于国边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边海防监控设施建设管理有关问题》(国边办﹝2012﹞4号)《边海防监控设施建设集成单位准入目录》中的边海防监控站系统集成准入单位。(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63.2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8:3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发送至招标文件指定邮箱)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2、招标文件购买费专户、投标保证金账户、采购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工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19008134636
  开户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2、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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