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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安防小区建设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9/5/8 11:53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智慧安防 小区建设 公开招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智慧安防小区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6) 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7) 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智慧安防小区建设
  2、招标编号:SHXM-14-20190505-017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9P018)
  3、预算编号:14-19-22528,14-19-z9578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紧紧围绕让城市“更安全、更有序、更干净”的总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原则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同步实施、全面建成”的思路,以社区群众的实际需求为导向,探索和构建“感知泛在、研判多维、指挥扁平、处置高效”的多维社区安防模式,实现社区智能化管理。质保期为验收通过后三年
  5、交付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2121号
  6、交付日期:签订合同起六个月内
  7、采购预算金额:25200000.00元(国库资金:12000000.00元;自筹资金:1320000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的通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9-05-09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05-16 09: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有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3)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加盖公章)4)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5)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9-05-09 09:00:00至2019-05-16 09: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采购中心联系人:潘汉俊电话:69989888-6827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5-31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9-05-31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0室。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日09:30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无线上网并可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在线服务”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联勤和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金沙江西路2121号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9 
  邮编:201800 邮编:201800 
  联系人:杨晓晓 联系人:潘汉俊 
  电话:69517507 电话:69989888 
  传真:69517507 传真:69989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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