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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项目招标
2019/4/18 09:46   ccgp.gov.cn      关键字:综合治理,视频监控,安防建设      浏览量:
依据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J19040275-0701,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的委托,对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以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WHQS-FW-2019-070

项目名称:江岸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网络租赁服务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2870.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或其总(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经营许可证》;

2. 投标人如为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须出具总公司对此项目的投标授权以及为分支机构投标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书;每家独立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3、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全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近3个月(2019年1月-2019年3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供应商截止本公告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其他相关网站上有关于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投标,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无行贿记录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8、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9、采购项目如有特殊要求,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其他相关事宜

开标时间:2019年4月18日起至2019年4月24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 ~17: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香港路261号强胜招标代理公司二楼。

招标文件领取费用:人民币500元/家,售后不退。

四、投标(谈判响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江岸区后湖五路16号新地东方广场江岸政务大楼A座702室

截止时间:2019年5月10日北京时间9:30时止

五、联系事项

名称: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号

联系人:许松 027-85395516

名称:武汉市强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香港路261号(市工商局旁)

联系人:梁晓玉 王锴 027-85601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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