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DZC20190018
二、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气线路安全监控系统采购A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谈判,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
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电气线路安全监控系统采购A,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预算: 450,000.00元,控制价:427,500.00元,竞争谈判供应商最终报价超出本项目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具有电气设备或电力电子元器件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在谈判现场,项目需求中剩余电流温度监控模块、电流漏电监控模块、剩余互感器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含3个)生产厂家,否则,本项目废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对所投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所投产品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谈判最终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月21日17时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9年1月2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0459-6158195 (刘昌平)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昌平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6158195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大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路1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士龙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59-6186857
邮 编:163000
日期: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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