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 > 正文
邵东县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道路工程招标
2018/8/31 09:05   湖南省邵阳市公共交易平台      关键字:招标,项目,工程      浏览量:
邵东县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道路工程招标,详情如下:

邵东县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道路工程 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N-18087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筹。招标人为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道路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位于邵东县生态产业园内,道路起于昭阳大道,终于S340。

2.3 规模:虹桥路(昭阳大道至S340段)为城市次干道,道路起于S340(K0+014),北终于昭阳大道(K2+701.62),全长2687.62米,路幅宽40米,全线设桥梁一座,全长160米,路宽40米,最大纵坡为2.97%,最小纵坡为0.32%,道路横断面布置(40m=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1.5侧分带+22m车行道+1.5侧分带+2.5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设计车速为40km/h;标准轴载为BZZ=100KN,设计荷载为城B级,设计使用年限为15年,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Ⅱ级;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上面层采用改性沥青、下面层沥青均采用重交沥青AH-70;人行道采用人行道板+125pxM10水泥砂浆座浆+375pxC15水泥稳定砂砾垫层。工程总投资为124279417.23元。

2.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包括道路、机械土石方、桥梁、排水、标志标牌、标线、监控、路灯、绿化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具体安排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符合《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15〕57号)的要求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3人、质量员2人、安全员3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按照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要求,外地企业如若中标,应在邵东县成立分公司(或项目部),并在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领取发票,接受我县税收管理。以集团公司、总公司等名义签订合同的,须签订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以邵东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名义申报纳税。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及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3递交方式: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填写手机号码,以短信方式获取本项目(标段)的子账号,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09月19日17时前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帐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的应按所投项目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2018年09月19日17时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6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5.7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8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9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8年08月30日~2018年09月03日17:00止在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09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新行政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shaoyang.gov.cn)、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shaodong.gov.cn/sdxzbb/)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9-266436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 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10.3 因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情况特殊,凡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必须由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自行前往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踏勘后取得影像资料并携带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成功依据、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和查询网站及密码(拟任人员在投标时不能更换),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贰份并加盖公章,在2018年09月04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时到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踏勘证明,方可参与投标,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元发展(邵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邵东县邦盛商业广场3号写字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9-2617301

招标代理: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邵东县衡宝路1113号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13574933016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