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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招标
2018/5/4 08:59   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      关键字:北京,轨道交通,监控,招标      浏览量: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审)[2015]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轨道交通19号线一期工程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审)[2015]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地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线路全长22.4km 合同估算价36800 (万元)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767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2.5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项目,包括供电系统、综合监控系统(含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的设备、材料采购(甲供设备及材料除外),以及供电系统及综合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预验收、竣工验收、资产编码、移交;本工程范围内各系统的试验、调试及三个月的试运行;供电车间检修工艺设备的供货及调试;供电系统集成服务等项目。

2.6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投标报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新],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或铁路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新]及以上 资质,/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铁路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05 月04 日09 时01 分至2018 年05 月10 日16 时00 分,在www.bcactc.com 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8 年05 月18 日09 时00 分至2018 年05 月24 日16 时00 分,在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华腾大厦21层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 年07 月03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三层 。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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