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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电子警察等监控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2017/1/12 13:59   jiangxi.gov.cn      关键字:采购,谈判,鄱阳县    浏览量:
经鄱阳县政府采购办批准,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鄱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其锦宇大道与东经四路交叉口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PYXJYGZFCG-2017-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锦宇大道与东经四路交叉口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项目内容:

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具体内容及要求
预算金额
锦宇大道与东经四路交叉口电子警察等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项目
详见谈判文件
355283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良好的信誉、售后服务能力和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的供应商;

(3)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高清视频检测抓拍单元、高清违停球机、终端服务器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有效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谈判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标书时间: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1月16日16:30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鄱阳县金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鄱阳县白天鹅小区2单元302号;

出售方式:上门购买。标书售价:200元/份。标书文件售后不退;

七、其他有关事项:

1、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U盘、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身份证或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和第五项资格条件中的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验后归还)。

2、凡购买谈判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次采购设备的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谈判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谈判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详细了解)。

八、谈判文件接收信息:

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1月18日下午02:10

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月18日下午03:00

接收地点: 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九、谈判时间:2017年1月18日下午03:00

谈判地点:鄱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鄱阳县人民政府)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袁先生 (采购单位)13970332190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罗0793-6788828

详细地址:鄱阳县白天鹅小区C1栋2单元302号

监督部门(采购办):0793-6219179

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

http://www.srzfc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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