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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人民医院儿科中心安防监控及I对讲系统招标
2016/5/5 11:32   ccgp.gov.cn      关键字:普洱市,人民医院,监控对讲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儿科中心安防监控及ICU探视对讲系统采购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诚邀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中盈(分)招字2016073

二、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三、项目预算:RMB1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4.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1.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6年任意两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4.1.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1.4 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正本原件),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4.1.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4.2 如为经销商参加,主要设备需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4.3 本次采购的货物为本国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竞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经审批允许进口产品报价的项目除外);

4.4 谈判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5 谈判申请人需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三级(含)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谈判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填写《谈判文件出售登记表》。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证件:

5.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 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六、文件发售及递交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 时至12:00 时,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5月11日15:00(北京时间)。

谈判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平房区二楼会议室。

项目实施地点:普洱市人民医院(儿童医院)。

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

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普洱市人民医院

联 系 人:苏主任

联系电话:0879-2136667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44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盈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联 系 人:戚师、张师

联系电话:13150795385、15752043243

传    真:0879-2143621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振兴大道24号(普洱市老质量技术监督局院内)

邮政编码:6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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