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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经贸大厦LED显示屏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招标
2016/1/18 11:22   广东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键字:广东,经贸大厦,LED安装    浏览量:
广东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广东外经贸大厦LED显示屏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的货物供应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外经贸大厦LED显示屏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 0724-1600A29N0169

3)招标范围:广东外经贸大厦LED 显示屏及安装工程采购项目及相关服务,包括 LED 显示屏系统、钢结构的深化设计、制造、运输、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提交图纸、资料、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LED 显示屏面积为795㎡,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备注:该项目建成后必须保证在1公里范围内可清晰观看,亮度、色度、对比度、清晰度、细腻程度及平整度良好,箱体间无暗亮线及前后/上下错位的现象,防水、散热符合LED显示屏工作环境要求,并在技术参数要求的大视角观看范围内效果良好。整屏无偏色,模组间显示效果一致,画面逼真。)投标人必须对所竞标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主楼西侧墙身。

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为 5 年,其中钢结构部分质保期不得低于其设计年限。

二、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连续三年(2012- 2014 年度)平均每年主营收入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2)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投标人必须具有 5 年以上 LED 显示屏生产制造及安装等项目经验。

(3) 投标人必须是 LED 显示屏专业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 ISO9001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须在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内具有400平米以上P20及更高像素密度的国内户外显示屏案例。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LED 显示屏专业制造商,另一方为广告置换方。(备注:联合体牵头人需符合以上第(1)、(2)、(3)、(4)项要求)。联合体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6)LED 显示屏主体、关键性工作(含灯管直插、模组生产等前端工序、箱体组装、老化、吊装、调试、验收等)不允许分包、转包。

(7)LED 显示屏钢结构建设单位必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月15日起至2016年1月2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 到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购买招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只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四、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2月5日9:00时至9:3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5 日9:30时,地点为: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多功能会议室。

2)递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LED显示屏投标样板。

3)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现场踏勘、投标样板、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为 ¥200,000.00 元。须于开标前一天(即2016年2月4日)上午12:00之前汇至以下帐号:

户    名: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

账    号:3602013419201046850

备   注:保证金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返各投标单位,中标单位若不履行中标义务,未按标书要求的时间签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返。

六、现场踏勘

(1)现场踏勘集合时间:2016年1月25日早上9:00-12:00,集合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五楼。每个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的人数不得超过2人。

(2)招标单位对投标人在踏勘过程中作出的判断、推论和结论概不负责。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及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gmgitc.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关此次公开招标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向招标单位查询: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七楼

联系电话: 86 20 87768198-200、606

传    真: 86 20 37658150

联 系 人:赵先生、潘先生

招 标 人:广东南方新视界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289号

联系电话:86 20 83000969

传    真:86 20 83000964

联 系 人: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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