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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卷烟厂老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招标
2014/12/12 09:55   湖南建筑信息网      关键字:长沙卷烟厂,火灾,报警系统    浏览量: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长沙卷烟厂老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工程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老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卷烟厂老厂房火灾报警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及服务项目
  四、招标编号:0623-1474N1103A22
  五、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老厂房火灾报警系统1套(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安装;
  (二)投标人2011年至今具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三)投标人提供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感烟探测器、各种功能模块、报警按钮;消防广播主机、各种功能模块、功放、扩音器(音箱)]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和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五)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六)投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体现招标编号或者招标项目名称)资信证明上必须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证书或证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如为代理商,提供第六、(四)条要求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3、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4、资信证明原件;
  5、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24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损毁等情况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即日起至2014年12月18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四楼403办公室)购买。
  九、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月6日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4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大楼二楼,届时投标人可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    话:0731-84556896
  传    真:0731-84514579
  联 系 人:陈进良、肖琴、熊慧敏
  邮    箱:hnzb3@163.com
  十三、标书款帐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731902754310206(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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