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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南区)视频监控系统招标
2014/8/21 11:06   中国国际招标网      关键字:长春高新区,招标,监控    浏览量:
受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高新区(南区)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采购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4年长春高新区(南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已由长高发改字【2014】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110公里;电源电缆均敷设在通信地下管道内,高新区公安分局、前进大街派出所、硅谷派出所、万顺派出所机房和监控中心改造。视频监控系统平台软硬件平台安装部署,包括服务器、存储、大屏幕、网络等设备及配套设施、通信系统、供电系统的安装。高新区(南区)内450余个社会重点防护单位的视频监控自愿实施接入,敷设光缆约300公里。
  (二)招标范围:2014年长春高新区(南区)视频监控系统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划分:2个标段。1标段;硅谷和万顺派出所辖区内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光缆敷设、架设监控杆、监控前端及监控中心设备调试安装、电源配套工程等项目);2标段;高新分局和前进派出所辖区内视频监控系统(包含光缆敷设、架设监控杆、监控前端及监控中心设备调试安装、电源配套工程等项目)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自筹且已落实。
  (五)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区(南区)。
  (六)工期:2014年09月14日-2015年09月14日。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具备安全技术防范施工壹级资信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同时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设备投标人应该具备生产厂商的授权委托书;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电子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本项目仅限电子工程专业、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
  (四)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8月19日至2014年0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510B室持以下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原件1套)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7、提供厂商授权书原件(复印件1份)
  (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三)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3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09月09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高新区超达磐谷国际商务港22#楼220室。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0元/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四)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
  联系人:赵红梅
  电  话:0431-8701905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邮  编:130012
  联系人:姚萍
  电  话:0431—8583242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4年0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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