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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湾镇政府监控平台部分招标公告
2014/2/20 09:26   设计师网      关键字:张家湾镇,政府监控,平台,招标    浏览量:
张家湾镇政府监控平台部分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指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张家湾镇政府监控平台部分资金已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指示,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张家湾镇政府监控平台部分

2.2 招标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2.3 实施地点: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符合资质管理部门的要求;

3.3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或贰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含)以上资格;

3.4 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3.5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3.7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报名。本工程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形式的报名。

4.2 招标文件的购买:2014年2月19日至2014年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购买招标文件。

4.3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在报名时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

①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有有效的年检记录);

②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 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④ 外地进京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⑤ 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期的);

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5 本工程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

5.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的递交

5.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3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坌集信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地 址:北京市通州区玉桥中路119号

联 系 人:金宇 联系电话:010-80818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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