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工程招标 > 正文

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招标

2013/8/15 10:48: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电子警察系统招标  浏览量: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和改造部分信号灯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报名。

  一、项目概况:

  采购编号:洛新政采购【2013】321

  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增设和改造部分信号灯控制系统及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持有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投标人应具有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有能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文件全部要求的内容;

  4、投标人应提供电子警察产品公安部出具的相关检测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须具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高清卡口或高清电子警察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

  6、竣工验收时应出具河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出具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出示报名期间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3日-2013年8月19日,每天8:30-12:00,15:30-18: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809室);

  3、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关业绩合同、报名期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新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9-629997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八一路城市杰座809室

  联 系 人:黄女士、石先生

  联系电话:0379-63313233 60160753

  邮 箱:hnwx810@163.com

  2013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