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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畜牧兽医局监控设备采购招标

2013/7/24 10:32:00   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键字:监控设备招标  浏览量:

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日照市畜牧兽医局的委托,对其监控设备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

  一、采购人

  单位名称:日照市畜牧兽医局

  联系人:刘艳

  联系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88号

  联系电话:0633-881636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日照市学苑路28号(星海花园东侧,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

  邮政编码:276826

  联 系 人:徐西美

  联系电话:0633-8018345

  传真:0633-8018333

  电子信箱:rzhazb@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昭阳路支行

  账户名称:日照华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700 1716 2010 5014 9444

  三、项目说明

  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畜牧兽医局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WT-RZCG2013-1153

  采购项目内容:拼接屏4块、液晶屏支架4架、高清解码器1台、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软硬一体化服务器)1台等监控设备(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合格的供应商除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同时符合: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3.若供应商提供的拼接屏和解码器、综合管理平台服务器(软硬一体化服务器)设备等主项设备不是供应商所拥有的,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供应商本身就是该产品的代理/经销商;

  4. 非山东省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报价将不予接受);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00分、下午14点30分至17点30分到指定地点购买(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学苑路28号(天力房产写字楼四楼、星海花园东侧)

  3.售价:20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4.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近半年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

  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

  4.3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3年7月31日15点00分- 15点30分,采购代理机构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六开标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七、报价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15点30分。

  八、开标时间、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3年7月31日15点30分在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第六开标室举行开标仪式。

  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