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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招标

2012/4/17 16:02:00   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键字:城市监控报警联网  浏览量: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就海原县公安局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就海原县公安局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卫市海原县公安局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文件编号:ZWCGZX-2012036号

  四、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采购项目主要是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同中卫市公安局就海原县公安局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工程。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见采购文件。

  五、领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报名截止时间

  领取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4月30日下午6:30之前在中卫市财政局五楼政府采购中心免费领取电子版的采购文件,并预审企业相关资质(节假日除外)。联系人:周强电话:0955-7067878

  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下午6:30。

  六、招标响应文件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2年5月10日下午3:00之前将投标文件和保证金送交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012年5月10日下午3:00在中卫市财政局六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招标。

  八、领取采购文件和开标前,供应商须提供: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

  ( 二)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验原件);

  (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验原件);

  (四)法人授权委托书(验原件);

  (五)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完成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企业法人。

  (七)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

  (八)具备安防一级资质;

  (九)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乙级资质;

  (十)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九、网上查询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卫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