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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2011/10/21 18:12:00   中国国际招标网     关键字:看守所,全防系统,改造,招标  浏览量:

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PJZB-SG2011-100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江县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已由浙公办(2010)10号(关于全省公安机关“三项重点项目建设规划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公安局,建设资金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况:本次招标项目为浦江县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改造工程, 主要内容为监控中心改造及放风场监控、门禁报警显示系统、在线式巡更系统安装等工程,预算造价约49万元。
2.2招标范围: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浦江县看守所内。
2.4计划工期: 29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标准中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具备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并且无在建工程的本企业在编人员;
3.1.3投标人均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3.1.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公安部或浙江省公安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公安局或浦江县公安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带以下资料,业主对报名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
4.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4日-2011年10月25日,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报名;
4.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 单位在编人员);
4.4拟派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5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1年 10 月 24 日~2011 年 10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综合处(人民东路83号)购标。
5.2招标文件
5.2.1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份,交易席位费300元。上述费用交纳后均不予退还,请各投标人慎重考虑。
6.联系方式招标人:浦江县公安局
联系人:葛先生
电话:1386891617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兴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79-84120508
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傅女士
电话:0579-88088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