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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2010/8/23 11:09:00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关键字:宁波镇,智能化系统设备,采购,招标  浏览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镇海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镇海区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受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现就宁波镇海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HZFCG2010100G051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主要工程内容:宁波镇海大宗生产资料交易中心智能化系统工程设备、管线采购及安装,主要包括楼宇自动化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保安自动化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紧急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公共设备监控系统、机房工程系统、弱电配套保障系统等,具体详见附件及各系统设备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是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金)需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

  3、具有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二级等级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6、售后服务机构: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应有在宁波市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支机构。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0年8月20日至2010年9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双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2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省级及以上安防管理部门或安防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二级等级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9月9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本次招标将于9月9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18室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银行支票、银行汇票,应在9月8日前交纳。

  帐户: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帐号:52030122000006527

  十、业务咨询:

  宁波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74-86283311

  镇海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小凤;

  联系电话:0574-863291050传真:0574-86294661

  镇海政府采购网址:http://www.zhztb.gov.cn

  十一、质疑及投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二、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